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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4日星期二

談寫作

坦誠,寫作並非我人生的全部,
不過缺少了寫作,我的人生應該會失去一半。

這幾天我下了一個決定,
以理性來想,這是個魯莽的決定——為了寫書而辭工。

全職作家,老實說,這個職業聽起來還真有點帥,
當然我不可能是為了帥而這樣做,
不過我真的認為,「作家」也是一個職業,
有兼職性質的,也有全職性質。
在香港,全職作家可謂少之又少,
不是相當出名,便是相當潦倒,
兩者差異可比貧富懸殊。
自問不是寫作的天才,卻仍毅然下了這個決定,
等著我的可能是條不歸路,
不過套句老話,

「做了後悔,比不做後悔好。」

這次逃避了,或許不會有下次機會。
所以必須盡全力。

(P.S.題目為談寫作,但其實沒怎麼談過寫作的一篇雜文)

2009年7月7日星期二

談粗口——粗口哪有粗鄙與否之別?

(內含粗口,敬請原諒)

只要是有文化的地方,便會有粗口;反過來說,有粗口的地方,才有文化。這並非詭辯,而是事實,一個粗口是可以延伸至一個地方的基層思想,至於為甚麼一般人會討厭粗口,原因和古時人們忌諱性是一樣的。

我並不贊成每字每句都夾雜粗口,不過也不反對別人說粗口。人之所以會說粗口,其實是一種很直接的表達方法,比起用語言雕琢來罵人,直接指著對方大罵粗口更來得直接。偏偏有些人在指責別人的同時,也用了自以為不是粗口的說話。

更可笑的是,一臉認真地指責別人說粗口,自己卻滿嘴髒話,這算甚麼?「喺人都會講粗口,但邊可以講得咁燃難聽」、「頭先邊燃個講粗口」,如果這是喜劇,應該是很灰諧的場面,不過這是出自現實。

撇除個人對那傢伙的不滿,「粗口」哪有粗鄙與否之別?難不成「痴燃線」聽起來會比「痴尻燃線」更有文化?一班「高層」口中的「屌你」,難道會比基層員工的「你戇尻架」更動聽和悅耳?開會說所說的「仆街」會比在勞動工作中所說的「你個燃樣」更高尚?

若然這都是對的,那這個世界真的轉錯方向了;還好,一般人都不會認同吧。

文化人,要突出自己的文化,便貶低其所不認同的文化。剛才說錯了,這不是可笑,是可恥!

2009年7月6日星期一

好像有點道理,又好像似是而非

正面思考可能使部分人更悲觀

印象中,中學時曾有講師這樣教過我們,
還好我甚少這樣做。

2009年7月2日星期四

天才的好與壞

我今晚突然在想,
要是自己是個天才,這該有多好?
但突然又想到,若自己真的是天才,這真的是好事嗎?

所謂的天才,
有專精的天才和全能的天才,
專精的天才在幹符合自己才能的事情時會得心應手,
而全能的天才則是幹甚麼也沒有難度;
聽起來兩者都相當吸引,
然而,若真是天才,
那麼在失敗中所得的經驗便會比他人少了。

任何人也不希望失敗,
但不容否認,失敗乃成功之母,
要有過失敗,人才會變得更強,
所以當天才的話,
未必真的是好事。

不過世上是有「努力的天才」這樣完美的人吧?
我不奢望自己會是天才,
但希望自己是真的有才能,而不是自欺欺人。

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放假千萬好?

上星期,不知為何突然有四天假,
原本以為有四天假期會很高興,
從而令之前的鬱結心情一掃而空,
怎知道假放完了,
此刻想走的心情更重……
或許,這次真的會走吧?

2009年6月24日星期三

變形之所以吸引

變形是吸引的,
若然是能自主的變形便更吸引了。
變形,即不再受困於既有的形體之中,
能夠將不可能變為可能,
能夠將自己的潛力顯現出來。

又或許,變形之所以吸引,
是因為有所改變。

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龍族2 Future Walker——七年的等待,成真了

其實很早以前便放棄了……
因為真的沒想過第二部真的會出中文版,
不過這一年,2009年,
或許真的是人生重要的一年。

遙想當年,
正值中五的時候,我竟然不溫書,
上堂也全不理會老師在說甚麼,
去自修室也只是看書,
而那套書,正是《龍族》。
今晚快看完9S第五期,之後立即去看《龍族2》。

2009年6月5日星期五

真的可以另起blog了

這是關於一張弓的故事。

弓,是世上最早的遠程武器。在弓出現之前,人類和野獸是平等的,人類要獵殺野獸,只有靠近身肉搏取勝,勝出便拿吃掉對方,但落敗的話便會反被吃掉;然而弓的出現卻改變了兩者的對等狀態。

一手拿弓,一手握箭,人類不再需要以性命相搏,只消站在安全的地方以逸待勞,然後便可以獵殺野獸;同時,人類互鬥的模式也變得多樣化,過往他們只會像兩隻野獸般扭在一起纏鬥,但因為弓的關係,他們便能夠改良殺敵方法。

再快的野獸,亦逃不過箭矢;再健壯的人類,亦擋不下利箭。

更甚者,再強大的帝國,面對蔽天的箭雨也只能俯首稱臣。

弓便是這樣的存在,看起來平平無奇,卻撼動了整個世界。作為這種存在的一份子,這張弓相當驕傲,每當面對其他冷兵器時,它都會顯得相當自負。

「劍啊,你能斬殺五里之外的敵人嗎?」

「棒啊,你能貫穿敵人的身體嗎?」

「刀啊,你能殺掉站在城牆之上的敵人嗎?」

這張弓自信任何獵物也不可能逃過它,而每支和它合作過的箭,全都承認它是張良弓,只要弓弦一動,它們便可飛得比風還要快。

所以這張弓一直有個疑問。

自己是如此厲害,自己是如此優秀。

但為甚麼自己會和其他冷兵器一同待在這個博物館之中?

有一天,它終於忍不住問待在旁邊的一柄長矛。

「長矛,為甚麼我會待在這裡呢?」

它本來只是隨便發問,不料長矛竟然想也不想便回答了。

「因為外面有種兵器,其名為『手槍』。」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每天五百字,如果是真的,我應該另外開blog

這是關於一隻僵屍的故事。

相信很多人都對僵屍存有誤解,認為他們只是根據本能而「生」,但其實比起本能,他們更是服從命令而「生」。

它——生前它曾經擁有名字,不過現在已經沒有意義了——在某一天被召喚了。作為脫離常理,不老不死的可怕怪物,被召喚的目的理應只有戰鬥,可是它的主人卻下了一個奇怪的命令。

「你去挖土吧。」

若然它還保有意識,它應該會反抗吧?不過此刻的它卻絕不會如此,它會百分之百服從命令,於是它開始了永無止盡的挖土之旅。

第一天,它在挖土。

第二天,它在挖土。

第三天,它在挖土。

直至第一百天,它仍然在挖土。

日以繼夜,風雨不改,即使面對不可能被挖開的泥土,它依然不停地挖;而它也沒有留意到,其實除了它之外,身旁還有逾百隻僵屍在挖土。

挖土的聲音,彷如百萬大軍浩浩蕩蕩的出征。

挖土的日子不停往前,而加入挖土行列的僵屍也與日俱增,要是世界沒有末日,恐怕這些挖土僵屍會成為世上最後的存在。

就在這時,它突然停下來了。並非筋疲力盡,更非感到厭倦,它之所以會停下來,是因為它那根深入泥土的指頭碰到某種東西。

它反射性地抓起那東西,然後高舉在頭頂。

它仰頭望那東西,透過那東西,它看見了天空;同時陽光也穿過那東西,照射在它的身上。

那是一個人類的頭骨。

挖土的聲音不斷,而它首次,或許也是最後一次,停下來了。

或許是文筆練習…不如重開一個專放文章的blog

這是關於一個跑步選手的故事。

他——名字並不重要——是一個跑步選手,雖然偶有長跑,
但他其實精於短跑,不過有一天,他突然聽到神之聲音。神說:

「你今天開始跑一程長跑吧。」

神不僅丟下這句說話,更賜給他適量的水和食物。得到這些恩賜後,這位跑步選手便開始起跑了。開始之時,因為長跑並非自己的專長,所以他難免擔心起來,然而在跑步的初段,長跑得比想像中來得輕鬆,因此他便放下心來,一邊享受著神的恩賜,一邊往目的地邁進。

然而跑了一半的路程後,他便開始感到吃力了,非但物資不斷減少,烈日當空的環境也讓他倍感疲累。這時候,他又突然聽到神的說話。

「你跑得不錯,但方法錯了,應該是一吸、一呼、一呼吸。」

他完全不明白神的意思,但他還是繼續跑。在努力不懈之下,他終於見到位於地平線另一端的目的地,他馬上加快腳步,只要到達那裡,他便可以稍作休息,好好準備下一次的旅程。

可是神又開口了。

「現在地上在跑步的人太少了,在繼任者出現之前,你繼續跑吧。」

「……去你媽的。」

跑步選手忍不住罵了一句,但沒有因而停下腳步,只是默默地繼續往前。這一次,神沒有賜給更多的物資,在物資有減無增之下,跑步選手漸漸有心無力。

然後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到底自己因何而跑?

他倏地停下腳步,抬頭仰望,天空一片蔚藍。

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

五月又過了

還有一星期,五月便過去了。
又是不知怎的又過去了的一個月。

人生有多少個「一個月」?

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

怎說也好,這是吃飯。

因為工作的關係,
除了有一次是買外賣飯盒,
其餘的時候,只要是回到家中都幾乎是在吃即食麵。

然後今天嘗試煮飯了,
而感想就如標題所示,
沒煮過飯的人,煮出來的飯絕不會好吃,
但至少能吃,
而且,至少是在吃飯。

這是飯,真的是飯,只是略帶粥味。


改變生活,由改變飲食開始,
這是幾個月前說過的話,
而今天終於踏出這一步。

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漁村

從前有個小漁村,
長久以來,那裡都是一片寧靜;
然而好景不常,
突然足以吞噬天地的巨浪淹至,
當地絕大部分居民都隨即失去安落之地。
不過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該村落還有殘餘的土地,
同時還有一條不知前往何處的陰暗小徑。
有些人選擇留下來,
有些人選擇冒險前進,
究竟他們為甚麼留下來?又是為甚麼冒險前進?
或許連他們自己也不明白。

2009年4月8日星期三

隱瞞與扭曲

[背景]
一隻蛋很好吃,但經常吃會有礙健康。

[隱瞞的說法]
這隻蛋很好吃。

[扭曲的說法]
這隻蛋很好吃,經常吃也沒問題。

兩者皆是說謊嗎?

2009年3月28日星期六

這又怎樣?

女生「真人騷」旁若無人

今天終於在facebook看了這段新聞的短片,
看的時候難免會想「嘩,原來真係咁激」,
不過看完之後……

這又怎樣?

世風日下,道德淪亡?
我承認我絕對做不出這些行為,
而且也退一步,認同try her breast是過分了點,
但是報導中有這樣一句:
「在熙來攘往的港鐵月台上,旁若無人地公然擁吻,男方更撫摸女生胸部」
停一停,諗一諗,
如果是一對情侶,親吻到底有甚麼問題了?
旁若無人?公然?
又不是露體,哪需要說得這麼過分啊?
這只是一種愛的表現,是人應有的一種感情吧!

其實是我想得太單純了?
還是正如一位友人所說,
現在的香港人不知道該如何去愛?
比起「公然」「偷偷摸摸」的去愛,
這樣的表現更好吧。